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
为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,促使一批教师更快地脱颖而出,更快地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,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,我园特建立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度。
选拔的意义:
骨干教师在带动幼儿园发展中有着重要意义,是促进保教质量的有效措施。
选拔的条件:
1、具有高尚的师德,热爱孩子、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孩子,受孩子的喜欢和家长的认可。
2、有较强的教与学实践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,所执教的班级幼儿发展全面且良好,工作实绩显著。
3、有一定的带教指导其他教师共同发展的能力。
骨干教师的评选:
本人自荐,申报者向幼儿园考评小组提出申报,并围绕选拔条件填写专门的申报表格。
同行评议,由幼儿园考评小组成员对申报者进行评议,在评议前可广泛听取申报者所在组室同事、所在班级幼儿和家长对其的喜爱、认可程度,必要时可进行面试答辩。
领导审核,在同行评议、综合申报者的其它情况的基础上,园领导通过班子讨论,确定龙南幼儿园的骨干教师。
骨干教师承担的义务:
当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后,须承担以下义务。
师德领先,在教育教学、教育研究、培养带教青年教师的某一方面有突出的表现。在区和幼儿园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。
骨干教师的政策倾斜:
1、利津贴:当被确定为幼儿园骨干教师后,每月将会有一定数额的骨干教师津贴。外出进修:骨干教师在国内进修方面享有优先权。根据骨干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和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需要,园方会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参加相关的进修与培训。骨干教师也可以向园方提供进修与培训的信息。
2、设发展平台:园方会根据骨干教师发展的实际情况,创设多种机会干教师展示自己的才能,提高其在市区的知名度,为其后续发展打下基础。
3、活与办公条件:园方主动关心管干教师的生活,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力解决骨干教师的后顾之忧。骨干教师可以提出改善办公条件的意见和建议,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与改善。
4、干教师称号的取消:骨干教师不是终身制,每年的年终考核排序低于30%者(特殊情况除外)或师德达不到应有的标准,将取消骨干教师称号。
(当骨干教师因病不能正常工作时,暂不取消其称号,但停止发放其津贴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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